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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津县文化馆关于开展文艺作品创作活动的通知

    来源:宁津县文化馆 日期:2017-11-20   阅读:4762  次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好十九大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我县组织开展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号召组织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爱好者以十九大精神为主题,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出一批现实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我县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

    一、创作要求

    (一)形式要求

    适于舞台和广场演出的音乐、舞蹈、戏曲、小品、曲艺、地方小戏等形式的文艺作品。

    (二)内容要求

    作品内容应紧紧围绕十九大精神,主题鲜明,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精神,唱响发展主旋律,注重创新,鼓励原创。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内容

    县文化馆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创作活动,精心组织策划面向基层群众的各类演出活动。

    (二)报送时间

    20171125日至1218

    (三)报送方式

    音乐、戏曲、舞蹈、小品、地方小戏等作品创作完成后可到文化馆进行演出录制

    (四)联系方式

    电话:15853489499            

    (五)报送地址

    宁津县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三楼)

    本单位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具有我县文化特色的文艺创作活动,组建优秀演出队伍,面向基层进行广泛演出,切实把十九大精神送到群众身边,推动十九大精神在我县落地生根。

     

               宁津县文化馆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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