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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馆概况

    来源:宁津县文化馆 日期:2012-03-18   阅读:11324  次
       

    宁津县文化馆始建于1951年,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建馆五十多年来,始终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努力把工作重心放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上,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为繁荣发展全县文化事业、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加强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宁津县文化馆位于县阳光大街中段的县文化艺术中心,馆舍面积4182平方米,内设档案室38平方米、馆长室32.5平方米,音乐舞蹈部32.5平方米、少儿辅导部32.5平方米、非遗保护办公室32.5平方米、书画摄影部32.5平方米、多功能厅273平方米、书画摄影室72平方米、美术培训室72平方米、吉他培训室52平方米、舞蹈综合室72平方米、科学健身馆52平方米、古筝培训室52平方米,老年大学活动室564平方米,非物质文化展厅143平方米、书画展览室428平方米、蟋蟀馆587.5平方米、杂技文博馆254平方米、《大刀记》文博馆260平方米、影剧院1100平方米。

    室外活动场地41000平方米,其中文化艺术中心北广场15000平方米、电影院广场3000平方米、邮电新村广场1000平方米、东方花园广场2000平方米、巴厘岛广场2000平方米、湿地公园广场3000平方米、康宁湖公园15000平方米。

    群众文化活动场所有:多功能厅、书画摄影室、美术培训室、吉他培训室、舞蹈综合室、科学健身馆、非物质文化展厅、书画展览室、蟋蟀馆、杂技博物馆、《大刀记》文博馆、影剧院、老年大学活动室、古筝培训室共计3981平方米,占总使用面积的95%。

    文化活动厅室有8个:既多功能厅、书画摄影室、美术培训室、吉他培训室、舞蹈综合室、科学健身馆、老年大学活动室、古筝培训班共计1209平方米。

    多功能厅面积2772.5平方米,其中非物质文化展厅143平方米、蟋蟀馆587.5平方米、杂技文博馆254平方米、《大刀记》文博馆260平方米、影剧院1100平方米、书画展览室428平方米。

    馆内外环境和谐统一,整洁优美。院内有花坛,突出文化特色。

    我馆拥有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无线WIFI接入互联网、16G存储硬盘、有线光缆宽带达到100M;资源加工设备包括:数码广播级摄录像机2台,16G移动硬盘1个、数码照相机1部,便携式计算机1台,具有编辑、采集功能的电脑1台,具备数字资源采集、复制、输出等基本的数字化加工能力;数字化服务设备有:投影机1台、投影幕1部、4路VGA输入切换器、有源音响2套、电视机3台、触摸屏1台,终端计算机10台,平板电脑1台;展览和演出设备有:灯光(包括调光台、各类灯具、电脑灯、效果灯总功率为500多千瓦)、全套演出设备三套、演出服装1200余件、电子琴等各种乐器和演出道具200余件、馆内设备总价值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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