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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多措并举加大非遗保护力度

    来源:宁津县文化馆 日期:2012-06-21   阅读:2922  次
       

      611日,山东省京剧优秀青年演员折子戏展演在济南山东剧院举行。当晚7点,随着一声响锣和一阵急促的锣鼓点,淄博市京剧院梅艳演出的荀派名剧《痴梦》拉开了本次展演的序幕,并赢得在场观众一次次热烈的掌声。而就在两天前,山东省暨济南市庆祝第七个“文化遗产日”主场活动在济南市泉城广场举行,剪纸、木雕、年画等传统非遗项目纷纷亮相,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欣赏。由近百名演员带来的长勺鼓乐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精彩表演,让现场群众大饱眼福。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徐向红表示,近年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健全非遗保护机制

    20056月,文化部部署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山东省文化厅按照“试点积累经验、其他县(市、区)同步进行、共同交流提高”的工作模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在对普查成果进行挖掘、整理、归档的基础上,山东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目前,山东共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项,国家级名录153项,评选公布省级名录419项,市、县级名录7000多项。

    针对各级非遗名录,山东坚持分类施策,逐个制定保护措施,各个项目均得到较好保护,并在全国率先制定《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考核复评管理办法》,明确保护原则、考核内容、考核程序以及奖惩机制;加强保护载体建设,建立各类传习所、非遗博物馆812处;大力扶持非遗传承人,自2006年以来,山东省各地直接投入到传承人保护工作中的经费近1160万元,间接投入5700余万元。此外,2011年山东省还专门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实现了非遗保护工作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有机结合。

    变“借粮”为“种粮”

    “有一些非遗项目不仅要保护,更要在保护中发展,即进行生产性保护。”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宗伟表示,传统医药、饮食民俗、工艺美术等项目都可以开展生产性保护。这样既能带来经济效益,也能激发非遗项目的发展活力,实现活态传承的目标。

    为传承和保护泰山皮影,2010年该项目传承人范正安创立泰山皮影艺术研究院,经营范围为泰山皮影戏的演出、传承、研发、学术交流等。经过一年半的生产经营,该研究院已拥有6个剧场和白马石村、徂徕村2个文化产业基地。皮影衍生产品已与泰山皮影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开发链,年产值达256万元,利税15.3万元。

    范正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保护非遗项目要变“借粮”“买粮”为自己“种粮”,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才更有生命力。

    形成产业化经营模式

    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山东省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大力推广、合理利用和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及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月,山东省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在69日举行的第七个“文化遗产日”主场活动上,包括杨家埠民间艺术有限公司在内的13家单位被山东省文化厅评为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李宗伟表示,这些单位依托的项目都是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组织形式多样,许多已形成产、学、研一体化或一条龙产业化体系经营模式。

    据山东省文化厅统计数字显示,截至目前,山东省共有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的企业和经营业户35630多个,年营业收入127.67亿元,利税16.47亿元,从业人员达97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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